問題案例:我和我愛人婚前各買了一套房,婚后賣掉一套。 去年共同貸款又買了一套,馬上要交房辦證。 我們這種情況,這套新房是按二套房交契稅,還是按三套房交契稅,如何認定? 謝謝!
解答來源:市地稅局 解答時間:20170830
解答內容: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第一條對契稅政策的規定:“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惠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并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 因此,需要以您攜帶相關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等事宜時,根據查詢結果判斷您所購入的住房屬于家庭第幾套房,經審核后享受相應契稅優惠政策。為詳細了解您咨詢的情況,請您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12366咨詢員將及時與您取得聯系。如您不便提供聯系方式,歡迎您直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