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業失敗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初次創業的勞動者,所創企業工商登記注冊滿1年不滿3年且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資人,企業注銷后登記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經核定后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為所創企業納稅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1萬元,補貼資金用于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失業人員創業可領5000元補貼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與其他領金人員合伙創業的,可一次性領取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和同期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視為本期核定的失業保險待遇已享受完畢。上述新創辦企業依法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的,可申領創業成功補貼5000元。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給予不超過800元的求職補貼,隨第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一并發放,一個失業期內只享受一次。用人單位招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按照所招錄人員應領未領失業保險金的一定比例,給予用人單位不超過每人5000元的就業補貼。
來亳就業高層次人才待遇高
緊缺專業畢業生就業有補助。為鼓勵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就業,支持我市民營企業吸納人才,對所學專業為企業緊缺專業(工種)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畢業時與我市民營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3000元標準給予畢業生一次性補助(不含免費學生)。目前公布的共有13個緊缺專業對應32個緊缺工種。
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統一入住人才公寓,給予一定的安家費,在亳工作滿10年后,可按成本價購買。配偶、子女戶口可隨調隨遷,在全市范圍內可自由選擇落戶地;配偶、子女就業,由組織、人事部門協調解決。子女入托、入學,根據本人意愿,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教學條件較好的學校就讀,并積極幫助辦理入學手續。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自來亳工作之日起,享受亳州市政府津貼5000元。
創辦的企業或主持的項目在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引導資金項目立項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對帶資金、帶技術、帶項目到我市領辦或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業人才或團隊,所實施的產業化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科技扶持項目范圍。
對做出突出貢獻的人才,優先推薦選拔享受國務院、省政府特殊津貼,重點推薦申報國家、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重點推薦參加國家和省級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千人計劃”和“百人計劃”,在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中提供優質服務。在市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及拔尖人才選拔、科學技術獎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優先。